文/李祖明
中國喬丹體育(圖/達志影像)
飛人喬丹(Michael Jordan)與中國喬丹體育之間的戰爭,相信大家多多少少有所聽聞,而稍早前這場持續了8年的戰爭終於有了結果,出人意料的是,飛人喬丹敗給了中國喬丹。
喬丹體育在1991年以「丹橋」之名註冊,就已經有些吃人豆腐的意味,但沒想到在2000年他們變本加厲,直接將企業全面改名為喬丹體育有限公司,意圖明顯是想藉由公牛隊喬丹的人氣來吸引買氣。他們成功了,11年後的2011年,喬丹體育的市場覆蓋了中國31個省份。
只是也因為如此,他們終於被有著Air Jordan品牌的Nike與喬丹本人盯上,並從2012年至今展開長達8年的訴訟之戰。然而從2012年起,這場在北京打響的戰役也給喬丹體育帶來極大的主場優勢。即使原告方甚至曾找出喬丹體育logo剪影原圖,但仍被北京最高法院認定沒有體現喬丹個人特徵,不具有可識別性,因此也不構成損害肖像權。
值得一提的是,這裡不得不佩服喬丹體育走漏洞的功力。不論是喬丹還是Qiaodan,確實都與Michael Jordan的原文不同,也因此在法律方面被認定為「喬丹是普通姓氏,難以認定其與Michael Jordan存在當然的對應關係。」在2013年時,喬丹體育的委任律師甚至表示「喬」指的是南方之陽有木、「丹」則是中國五行的金木水火土配上五個方向,火配得南方,又是丹紅色,因此有南方之意,因此宣稱喬丹本意是「南方之草木」的狂說詞。
這幾年下來,可說喬丹體育抓準喬丹並不能解釋為Michael Jordan的論點猛打。然而他們在中國的訴訟策略雖然成功,但幸好他們的另一項計劃卻因為這場喬丹戰爭而受阻。2012年,喬丹體育比起如今各家安踏、匹克、特步等著名中國品牌,更早投入運動產業的他們甚至還想掛牌上市。若他們搶先一步,如今中國球鞋市場可能會有不同的一番天地。如今雖然贏得勝訴,上市程序也可能將會開始加速推動,但運動用品的上市市場已經被其他公司搶得先機,對喬丹體育來說這雖然稱不上嚴厲處罰,但也算是走漏洞該蒙受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