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祖明

G聯盟將在新賽季施行新的罰球規定(圖/達志影像)
隸屬於NBA的G聯盟今天宣布了一項在罰球規則上的改制,也將實施於即將開始的2019-20年新球季。過往的罰球都是固定得到1分,但在這項新規定下,將會依照不同的判罰,而產生一顆罰球會有著1至3分的不同。
通常在兩分球與三分球出手時,將會得到2次與3次的罰球機會,在這項新規定下,將會通通改為罰球1次,但罰進就能得到2分或3分。不過這項規則僅適用在第四節最後2分鐘與延長賽之前,意味著只要進入第四節最後兩分鐘後的比賽,都將恢復成1罰1分的既定規則。
規則與時俱進,其實並不是什麼新鮮事,對於罰球而言當然也是。幾十年前,NCAA與NBA就曾經在罰球線上增加了一條罰球者在罰完球後的腳不能超出弧頂那塊半圓形的規定。會有這項看似平凡無奇的規則,其實背後有著驚天動地的事蹟。根據1956年的《刀鋒報》(Toledo Blade)報導,當時還就讀堪薩斯大學(Kansas)的張伯倫(Wilt Chamberlain)在罰球時完成了罰球線起跳灌籃,才因此增加這條規則。「這樣他的罰球命中率會達到100%,他絕對不會錯失一記罰球的。」當時還在堪薩斯州大(Kansas State)任教的三角戰術大師溫特(Tex Winter)說。
隨著NBA這幾十年來的演化,或許罰球的規則也將在這幾年迎來重大的改變。G聯盟作為NBA的發展聯盟,不但給了更多球員機會,也成為NBA測試新規則的實驗場。加上近年來的進攻14秒規則改制,以及針對快攻及弱邊球員犯規等重罰的新制度,可以看出NBA想要加快比賽節奏並縮短比賽時間的意圖。而這樣的改變能否真能對比賽帶來如高層預期的影響,也只能等實戰過後才能見真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