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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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錢買圖,天經地義,甚至是自己拍的照片,這不是本來就該做的嗎,因為這才是合法的方式(圖/達志影像)
之前寫了一篇我買照片我驕傲,結果有人寫了站內信靠北我,說什麼我買照片用自己照片干他屁事,為何我整天都在講這件事情。
我覺得,這人大概弄了一個專門偷圖偷影片弄籃球的網站或粉絲專頁吧,不然他在不爽什麼?
老實說,我並不是一個會一昧討好網友的人,如同當年我在雜誌社一樣,我有自己的想法,既然老闆願意讓我扛這本雜誌,我就應該對我的規劃負責任,不管我面對什麼樣的批評,至少那是我認為該做的籃球,我太常碰到被說,
「NBA雜誌為何要放台灣籃球?」
因為,我認為雜誌不是只有銷量與業務合作的考量,它還有媒體的使命,我為何不能在每一期安排應該被報導的台灣籃球呢?
我離開快五年了,這五年內我不願放掉我的籃球夢,所以我寫專欄弄粉專,我以不同於過去的方式投入到籃球,更精確說,是台灣的基層籃球。
直到去年我開公司了,我開始花錢買照片寫NBA,因為我想寫,既然我想我就應該合法,包括後來拍影片也一樣。
我不懂,就因為我不斷強調應該守法,就被酸被靠杯嗎?
我知道我的作法無法取得很好的點閱率,但我至少對得起良心,我不怕哪天收到法院傳票或者警察來捉,因為這都是我花真金白銀還有我的創意所產出的。
覺得我很自大很狂妄?
因為我說到做到,在這個新媒體出現的年代,我用了更新的方式經營媒體。
不喜歡我的人,我講什麼都不會認同;認同支持的人,他們會支持我的理念與風格,
我無法滿足所有人,我能做的,就是做好我自己!